優質的服務流程
· quality of service processes ·
- 需求溝通傾聽客戶需求,了解用戶使用環境和現場工況
- 方案設計根據現場實際工況,針對性出具解決方案
- 合同簽訂技術和商務規范確認,簽訂合作協議
- 產品制作選擇最優質的元器件,嚴格按照技術協議
- 調試安裝現場規范安裝,靜態動態調試,分析儀運行
- 售后服務后續維護,持續跟進,終身維修
山東濟南市槐蔭區太平河南路1567號均和云谷濟南匯智港6號樓
3月1日起,將嚴重環境違法企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列入“黑名單”并向社會公開,通過聯合懲戒,加大對環境違法失信行為主體的懲戒力度,讓失信者一次違法處處受限。 近日,衡水市環保局印發了《衡水市環境違法“黑名單”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將嚴重環境違法企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列入“黑名單”并向社會公開,通過聯合懲戒,加大對環境違法失信行為主體的懲戒力度,讓失信者一次違法處處受限。 環境違法“黑名單”十一種認定情形 環境違法“黑名單”懲戒措施 “黑名單”每季度公布一次 根據《辦法》,以下十一種環境違法情形將被列入“黑名單”: 1.構成環境犯罪的; 2.無排污許可證排污,通過暗管、滲井、滲坑、灌注、篡改、偽造監測數據,或者故意不正常運行水污染防治設施等逃避監管的方式排放污染物的; 3.重大項目未批先建或嚴重違反環保法律法規的; 4.因環境違法行為或環境管理工作不到位等原因發生較大及以上突發環境事件的; 5.以暴力、威脅等方式拒絕、阻撓環境保護執法人員依法實施現場監督檢查,或者拒不配合環保部門對涉嫌環境違法案件查處工作的; 6.對環保部門作出的環境行政處罰或行政命令,拒不履行且未在法定期限內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訴訟的; 7.一年內因同一環境違法行為受到兩次及以上行政處罰的; 8.被市級及以上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掛牌督辦,逾期未完成整改的; 9.被市級以上主要媒體曝光,造成惡劣影響的; 10.環境影響評價服務機構、環境監測服務機構以及從事環境監測設備和防治污染設施維護、運營的機構,在有關環境服務活動中嚴重違反環境保護相關法律法規的; 11.其他嚴重違反環境保護法律法規規定行為,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認為應當納入“黑名單”的。
根據《辦法》,以下十一種環境違法情形將被列入“黑名單”:構成環境犯罪的;無排污許可證排污,通過暗管、滲井、滲坑、灌注、篡改、偽造監測數據,或者故意不正常運行水污染防治設施等逃避監管的方式排放污染物的;重大項目未批先建或嚴重違反環保法律法規的;因環境違法行為或環境管理工作不到位等原因發生較大及以上突發環境事件的;以暴力、威脅等方式拒絕、阻撓環境保護執法人員依法實施現場監督檢查,或者拒不配合環保部門對涉嫌環境違法案件查處工作的;對環保部門作出的環境行政處罰或行政命令,拒不履行且未在法定期限內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訴訟的;一年內因同一環境違法行為受到二次及以上行政處罰的;被市級及以上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掛牌督辦,逾期未完成整改的;被市級以上主要媒體曝光,造成惡劣影響的;環境影響評價服務機構、環境監測服務機構以及從事環境監測設備和防治污染設施維護、運營的機構,在有關環境服務活動中嚴重違反環境保護相關法律法規的;其他嚴重違反環境保護法律法規規定行為,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認為應當納入“黑名單”的。
列入“黑名單”的,將接受以下懲戒措施:將其列入重點監管對象,加強日常監督檢查,加大檢查頻次和服務指導;從嚴審查其申請的環保行政許可;暫停各類環保專項資金的獎勵和補助;撤銷其環保相關榮譽稱號,禁止參與創先評優;列入“黑名單”的環境服務機構,永久不得在衡水市域內開展服務工作;發現在實施“黑名單”管理期間有新的環境違法行為的,從重處理;財政、金融及其他部門在行政審批、融資授信、資質評定等管理工作中對涉及“黑名單”的予以限制。
環境違法“黑名單”公布三個月后,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認為其環境違法行為已整改到位,可向市環境保護局提出信用修復的申請。市環境保護局組織相關分局、單位于30日內完成現場檢查和審核確認,確定修復后及時撤除“黑名單”信息。
據悉,全市環境違法“黑名單”信息每季度公布一次,信用修復情況每月公布一次。主要通過門戶網站、官方微信、官方微博和市信用信息共享交換平臺向社會公開。
另外,此辦法還細化了“黑名單”認定程序和救濟途徑,既對嚴重環境違法行為實施大力懲戒,又保障了相對人的合法權益。